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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散数学笔记(2)——命题逻辑(2)

离散数学笔记(2)——命题逻辑(2)

命题逻辑

重言蕴涵式

重要的重言蕴涵式

PQP,PQQ

P,QPQ

¬P(PQ)Q

P(PQ)Q

¬Q(PQ)¬P

(PQ)(QR)PR

性质

自反性、传递性、反对称性等

其他联结词

与非:PQ=¬(PQ)

或非:PQ=¬(PQ)

条件否定:PcQ=¬(PQ)

等价公式的对偶性

对偶式

在一个只含联结词 ¬,, 的公式 A 中(之后两条默认成立),将 , 互换,T,F 互换,其他不变,得到 A,称 AA 互为对偶式。

用对偶式求公式的否定

¬A(P1,,Pn)=A(¬P1,,¬Pn)

对偶原理

如果 A(P1,,Pn)=B(P1,,Pn),则 A(P1,,Pn)=B(P1,,Pn)

推论:若 A 是重言式,则 A 必为矛盾式。

范式

只含有 ¬,,

合取式与析取式

合取式:用 联结命题变元或变元的否定构成的式子。

析取式:用 联结命题变元或变元的否定构成的式子。

P,¬P 两者均可看成。

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

析取范式:公式 A 如果写为如下形式:A1A2An(n1) 其中每个 Ai 是合取式,称之为 A 的析取范式。

合取范式:公式 A 如果写为如下形式:A1A2An(n1) 其中每个 Ai 是析取式,称之为 A 的合取范式。

PQR 两者均可看成。

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的求法

范式定理:任一命题公式都存在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。

求法:

  1. 先用相应公式去掉
  2. 用德-摩根定律将 ¬ 后移到命题变元之前
  3. 用分配律、结合律、幂等律等公式进行整理,使之成为所要求的形式。

主析取范式

小项:在一个有 n 个命题变元的合取式中,每个变元或该变元的否定必出现且仅出现一次,称这个合取式为小项。

每一组指派有且只有一个小项为 T

析取范式 A1A2An 其中每个 Ai 均为小项,称之为主析取范式。

主合取范式

大项:在一个有 n 个命题变元的析取式中,每个变元或该变元的否定必出现且仅出现一次,称这个析取式为大项。

每一组指派有且只有一个大项为 F

合取范式 A1A2An 其中每个 Ai 均为大项,称之为主合取范式。

求法

  1. 列真值表
    1. 定理:在真值表中,一个公式的真值为 T 的指派所对应的小项的析取,即为此公式的主析取范式。
    2. 定理:在真值表中,一个公式的真值为 F 的指派所对应的大项的合取,即为此公式的主合取范式。
  2. 公式的等价变换
    1. 先写出对应的析(合)取范式
    2. 补全缺少的变元,用永真(假)式联结
    3. 用分配律等公式加以整理

命题逻辑推理

推理

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得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过程。称已知的判断为前提。得到的新的判断为前提的有效结论。

H1,H2,,Hn 是已知的命题公式,若有 H1H2HnC,则称 CH1,H2,,Hn 的有效结论,简称结论。

规则

规则 P(引入前提规则)

在推理过程中,可以随时引入前提。

规则 T(引入结论规则)

在推理过程中,如果前面有一个或几个公式永真蕴涵公式 S,则可将 S 纳入推理过程中。

规则 CP

如果 H1H2HnRS,则 H1H2Hn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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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种推理方法

直接推理、条件论证及反证法

直接推理

格式中包含步骤号,给定前提或得出的结论,推理时所用规则,此结论是从哪几步得到的以及所用公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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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:蕴涵式,E:等价式)

条件论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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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证法

主要思想:假设结论不成立,可以推出矛盾的结论(矛盾式)。

定义:设 H1,H2,,Hn 为命题公式,P1,P2,,Pm 是公式中的命题变元,如果对所有命题变元至少有一种指派,使得 H1H2Hn 的真值为 T,则称公式集合 H1,H2,,Hn 是相容的(也称是一致的);如果对所有命题变元每一种指派,都使得 H1H2Hn 的真值为 F,则称公式集合 H1,H2,,Hn 是不相容的(也称是不一致的)。

定理:若要证明相容的公式集合 H1,H2,,Hn 可以推出公式 C,只要证明 H1H2Hn¬C 是个矛盾式即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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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明推理不正确:取合适真值使得条件为真,结论为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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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盈一水间,脉脉不得语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