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散数学笔记(2)——命题逻辑(2)
Contents
命题逻辑
重言蕴涵式
重要的重言蕴涵式
$P \land Q \Rightarrow P,P \land Q \Rightarrow Q$
$P,Q \Rightarrow P \land Q$
$\lnot P \land (P \lor Q) \Rightarrow Q$
$P \land (P \rightarrow Q) \Rightarrow Q$
$\lnot Q \land (P \rightarrow Q) \Rightarrow \lnot P$
$(P \rightarrow Q) \land (Q \rightarrow R) \Rightarrow P \rightarrow R$
性质
自反性、传递性、反对称性等
其他联结词
与非:$P \uparrow Q = \lnot (P \land Q)$
或非:$P \downarrow Q = \lnot(P \lor Q)$
条件否定:$P \mathop{\rightarrow}\limits^c Q = \lnot(P \rightarrow Q)$
等价公式的对偶性
对偶式
在一个只含联结词 $\lnot,\lor,\land$ 的公式 $A$ 中(之后两条默认成立),将 $\lor,\land$ 互换,$T,F$ 互换,其他不变,得到 $A^ *$,称 $A$ 和 $A^ *$ 互为对偶式。
用对偶式求公式的否定
$\lnot A(P_1,\cdots,P_n) = A^*(\lnot P_1,\cdots,\lnot P_n)$
对偶原理
如果 $A(P_1,\cdots,P_n) = B(P_1,\cdots,P_n)$,则 $A^*(P_1,\cdots,P_n) = B^*(P_1,\cdots,P_n)$
推论:若 $A$ 是重言式,则 $A$ 必为矛盾式。
范式
只含有 $\lnot,\lor,\land$。
合取式与析取式
合取式:用 $\land$ 联结命题变元或变元的否定构成的式子。
析取式:用 $\lor$ 联结命题变元或变元的否定构成的式子。
$P,\lnot P$ 两者均可看成。
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
析取范式:公式 $A$ 如果写为如下形式:$A_1 \lor A_2 \lor \cdots \lor A_n(n \ge 1)$ 其中每个 $A_i$ 是合取式,称之为 $A$ 的析取范式。
合取范式:公式 $A$ 如果写为如下形式:$A_1 \land A_2 \land \cdots \land A_n(n \ge 1)$ 其中每个 $A_i$ 是析取式,称之为 $A$ 的合取范式。
$P \lor Q \lor R$ 两者均可看成。
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的求法
范式定理:任一命题公式都存在与之等值的析取范式和合取范式。
求法:
- 先用相应公式去掉 $\rightarrow$ 和 $\leftrightarrow$
- 用德-摩根定律将 $\lnot$ 后移到命题变元之前
- 用分配律、结合律、幂等律等公式进行整理,使之成为所要求的形式。
主析取范式
小项:在一个有 $n$ 个命题变元的合取式中,每个变元或该变元的否定必出现且仅出现一次,称这个合取式为小项。
每一组指派有且只有一个小项为 $T$。
析取范式 $A_1 \lor A_2 \lor \cdots \lor A_n$ 其中每个 $A_i$ 均为小项,称之为主析取范式。
主合取范式
大项:在一个有 $n$ 个命题变元的析取式中,每个变元或该变元的否定必出现且仅出现一次,称这个析取式为大项。
每一组指派有且只有一个大项为 $F$。
合取范式 $A_1 \land A_2 \land \cdots \land A_n$ 其中每个 $A_i$ 均为大项,称之为主合取范式。
求法
- 列真值表
- 定理:在真值表中,一个公式的真值为 $T$ 的指派所对应的小项的析取,即为此公式的主析取范式。
- 定理:在真值表中,一个公式的真值为 $F$ 的指派所对应的大项的合取,即为此公式的主合取范式。
- 公式的等价变换
- 先写出对应的析(合)取范式
- 补全缺少的变元,用永真(假)式联结
- 用分配律等公式加以整理
命题逻辑推理
推理
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得出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过程。称已知的判断为前提。得到的新的判断为前提的有效结论。
令 $H_1,H_2,\cdots,H_n$ 是已知的命题公式,若有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 \Rightarrow C$,则称 $C$ 是 $H_1,H_2,\cdots,H_n$ 的有效结论,简称结论。
规则
规则 P(引入前提规则)
在推理过程中,可以随时引入前提。
规则 T(引入结论规则)
在推理过程中,如果前面有一个或几个公式永真蕴涵公式 $S$,则可将 $S$ 纳入推理过程中。
规则 CP
如果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 \land R \Rightarrow S$,则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 \Rightarrow R \rightarrow S$
三种推理方法
直接推理、条件论证及反证法
直接推理
格式中包含步骤号,给定前提或得出的结论,推理时所用规则,此结论是从哪几步得到的以及所用公式。
($I$:蕴涵式,$E$:等价式)
条件论证
反证法
主要思想:假设结论不成立,可以推出矛盾的结论(矛盾式)。
定义:设 $H_1,H_2,\cdots,H_n$ 为命题公式,$P_1,P_2,\cdots,P_m$ 是公式中的命题变元,如果对所有命题变元至少有一种指派,使得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$ 的真值为 $T$,则称公式集合 ${H_1,H_2,\cdots,H_n}$ 是相容的(也称是一致的);如果对所有命题变元每一种指派,都使得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$ 的真值为 $F$,则称公式集合 ${H_1,H_2,\cdots,H_n}$ 是不相容的(也称是不一致的)。
定理:若要证明相容的公式集合 ${H_1,H_2,\cdots,H_n}$ 可以推出公式 $C$,只要证明 $H_1 \land H_2 \land \cdots \land H_n \land \lnot C$ 是个矛盾式即可。
证明推理不正确:取合适真值使得条件为真,结论为假。
No 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