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微积分笔记(29)——数项级数(1)
数项级数
无穷级数概念及其基本性质
无穷级数概念
无穷级数:a1+a2+⋯+an+⋯=∞∑n=1an(形式和)
部分和数列 {Sn}:Sn=a1+a2+⋯+an
- 数列收敛:级数和 = 数列极限 limn→∞Sn=S,∞∑n=1an=S。
数列发散:级数发散。
无穷级数实例
例 1:∞∑n=1n=1+2+3+⋯+n+⋯(算术级数,等差级数)级数发散。
例 2:∞∑n=1an–1=1+a+a2+⋯+an–1+⋯(几何级数,等比级数)仅当 |a|<1 时,级数收敛于 ∞∑n=1an−1=11−a。例 3:∞∑n=11np (0<p<1) 发散。
无穷级数的性质
通项性质(级数收敛的必要条件):若 ∑an 收敛,则 limn→∞an=0。(证明略)
注意,逆命题不一定成立,可以考虑上面例 3。
线性性质:设 ∑an,∑bn 都收敛,则 ∑(αan+βbn) 收敛于 α∑an+β∑bn。(极限的性质)
若两个级数一个收敛,一个发散,则其和发散。
结合律:在收敛级数中任意加括号得到新级数仍收敛,且和不变。
证明:已知 ∑an 收敛于 S,即 Sn→S。
∑an:a1+a2+⋯+an+⋯∑bn:(a1+⋯+ak1)+(ak1+1+⋯+ak2)+⋯+(akn–1+1+⋯+akn)+⋯Tn=b1+b2+⋯+bn=Skn(kn≥n)
故 {Tn} 是 {Sn} 的一个子列,而 Sn→S,故 Tn→S。◻
截尾性质:级数 ∞∑n=1an 的敛散性由它任意 k 项后的余项级数 ∞∑n=k+1an 决定。(证明略)
推论:改变级数的有限项不影响原级数的敛散性。
正项级数及其敛散判别法
正项级数:∞∑n=1an(非负级数)
an>0,n=1,2,⋯(an≥0)
推论:正项级数的部分和数列是(严格)单调增的。
敛散性判别准则:正项级数收敛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的部分和数列有界。
积分判别法(Cauchy):若函数 f:[1,+∞)→R 非负单调减,an=f(n),则级数 ∞∑n=1an 与无穷积分 ∫+∞1f(x)dx 同时收敛或发散。
引理:令级数如上,则:
N∑n=2an≤∫N1f(x)dx≤N–1∑n=1an,N=2,3,4,⋯
证明:k≤x≤k+1 时,ak+1=f(k+1)≤f(x)≤f(k)=ak
关于 x 在 [k,k+1] 上积分:
ak+1≤∫k+1kf(x)dx≤ak
关于 k 从 1 到 N–1 求和即得引理。◻
注:也可从几何图像上说明。
通过此判别法可知例 3 中 p=1 时(调和级数),级数发散;p>1 时,级数收敛。
此 p− 级数被称为广义调和级数,仅在 p>1 时收敛。
例 4:推广:∞∑n=11np(lnn)α。
类似可得到结论,级数仅在 p>1 或者 p=1 且 α>1 时收敛。
比较判别法:设 n 充分大之后有 0≤an≤bn:
- 若 ∑bn 收敛,则 ∑an 也收敛;
- 若 ∑an 发散,则 ∑bn 也发散。
比较判别法的极限形式:设 n 充分大之后 an,bn>0 且 limn→∞anbn=c,0<c<+∞,则级数 ∑an 与 ∑bn 有同样的敛散性。
注:若上面的 c=0 则 ∑bn 收敛可导出 ∑an 收敛;
若上面的 c=+∞ 则 ∑bn 发散可导出 ∑an 发散。
比阶法(比较判别法极限形式的特例):设 n 充分大之后 an>0,且 limn→∞npan=c,0<c<+∞:
- 若 p>1 则级数 ∑an 收敛;
- 若 p≤1 则级数 ∑an 发散。
Cauchy 根式判别法:
- 若存在 0<q<1,使得 n 充分大以后 an≥0,n√an≤q,则级数 ∑an 收敛;
- 若有无穷多个 n 使得 n√an≥1,则级数 ∑an 发散。
Cauchy 根式判别法的极限形式:设 n 充分大后 an≥0 且 lim supn→∞n√an=q,则级数 ∑an 当 q<1 时收敛,当 q>1 时发散。
注:上极限是收敛子列的极限值的上确界值,下极限同理。
D’Alembert 比值判别法:
- 若存在 0<q<1,使得 n 充分大以后 an>0,an+1an≤q,则级数 ∑an 收敛;
- 若 n 充分大以后 an>0,an+1an≥1,则级数 ∑an 发散。
D’Alembert 判别法的极限形式:设 n 充分大后 an>0:
- 若 lim supn→∞an+1an<1,则级数 ∑an 收敛;
- 若 lim infn→∞an+1an>1,则级数 ∑an 发散。
注:此处跟上面的上下极限均可换为普通极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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